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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公路爆胎釀傷亡定檢胎紋不過扣牌照

近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頻傳,多起事故因爆胎釀禍造成多人傷亡。為加強維護車輛行車安全,交通部已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自去(103)年1月1日起將輪胎胎紋列為車輛定期檢驗項目,出遠門前再檢查胎紋確保身命安全。

車輛定期納入輪胎胎紋,若車輛胎紋深度低於胎面磨耗指示點,即無法通過檢驗,應於1個月內換新輪胎後辦理複檢,逾期未複檢或複檢不合格者,將吊扣牌照至檢驗合格。

根據統計,新制自去年實施以來,全年辦理定期檢驗車輛數共814萬9千多輛,輪胎初次檢驗不合格有5萬6千多輛,今(104)年上半年受檢500多萬輛車輛,約2.8萬輛車輛輪胎初次檢驗不合格,相對去年已呈下降趨勢。

公路總局表示,所屬各監理機關及委託代檢廠除持續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外,也呼籲業者於維修車輛保養時,主動協助車主檢視輪胎胎紋深度檢查,並依輪胎情形主動促請車主換新輪胎,除注意輪胎胎紋深度外,也應避免輪胎胎齡老舊造成行車危險。

另外,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將屆,統計至7月28日止,汽車燃料使用費尚有300萬輛汽車車主未繳納,機車燃料使用費尚有600萬輛機車車主未繳納。為鼓勵民眾繳納機車燃料使用費,交通部公路總局特舉辦「繳納機車汽燃費抽獎送機車」活動。

車主只要在7月31日前繳納機車汽燃費,或完成約定帳戶委託轉帳且成功扣款繳納,即可參加第2階段抽獎活動,將抽出電動機車、腳踏車、阿里山、日月潭電子旅遊套票等大獎。

公路總局指出,車主可持繳納通知書至監理所(站)或金融機構、郵局、便利商店臨櫃繳納外,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、「e-Bill全國繳費網APP」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,無須負擔手續費,不須登錄及其他手續就可參加抽獎。

OB嚴選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高速公路爆胎釀傷亡-定檢胎紋不過扣牌照-0001331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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